江西省南昌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增进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更好的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南昌市10月26日-11月5日间将开展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活动。   (一)进行广泛宣传。在《南昌市农业信息网》、《南昌农情》、电视、广播、报刊等网刊媒体开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栏,进行多渠道多形式的专题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为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着重宣传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和成效,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向社会推介一批信誉好的企业及产品,并在各县(区)、乡(镇)街道、重点农产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各种显要地点张贴宣传画、加挂宣传横幅,分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简易读本,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生产者经营自律、老百姓得实惠的学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召开座谈会。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座谈会,邀请各县区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媒体参加,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体系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措施及与相关部门协调等问题。   (三)开展现场咨询活动。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参加,选择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场所,设立现场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现场解答消费者疑问,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并组织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的技术人员,为市民提供农产品质量检测方面的免费服务。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形成市县两级联动,共同营造全市开展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开展培训。组织局属各相关单位、各县区农业部门分管领导及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工作,全面系统地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法律框架等相关内容,及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学习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