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走出去”悄然提速

中医药服务是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独具特色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产业。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需要拓展新的贸易通道,一方面需要鼓励中医药优势企业利用全球营销网络“走出去”搭建桥梁,同时吸引国际知名企业与中医药企业达成合作意向,进一步扩大中医药服务贸易的规模。

  4月18日,由成都地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地奥心血康胶囊”获准欧盟注册上市,首开中药进入欧美市场之先河。

  4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由商务部、外交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4部门制定的《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这为中医药走出国门再添有力政策支持。

  不止于此,在5月28日至6月1日即将举办的首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专门设立了中医药专题版块,展位面积达500余平方米,并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承办,以更好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

  这一切都传达着一个信号:我国中医药“走出去”步伐悄然提速,中华文化瑰宝正香飘世界。

  建立服务标准取得国际共识

  4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意见》提出,要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完善的中医药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基本建立起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和国际营销体系。制订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的政策法规,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建立中医药服务标准,并力争取得国际共识。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人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培训,培养壮大中医药服务贸易人才队伍。

  同时,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培育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扶持大型中医药服务贸易企业,为组建集团打好基础。统筹规划国际市场布局,大力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企业“走出去”,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出口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促进中医药服务出口的全面增长。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积极配合商务部等各相关部门,在近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中医对外医疗合作,全面推进多层次中医药国际教育合作,深入开展高水平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加强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建设,推动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二是继续深入研究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运行模式和促进体系等问题,积极推进影响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解决;三是推动设立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专项,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机构建设、人才培养和标准制定等工作;四是大力支持办好“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

  京交会为中医药服务再添活力

  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创造的医学科学,是我国优秀民族文化中的瑰宝。而中医药服务又是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独具特色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产业。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需要拓展新的贸易通道,为中医药优势企业利用全球营销网络“走出去”搭建桥梁,同时吸引国际知名企业与中医药企业达成合作意向,进一步扩大中医药服务贸易的规模。

  此次京交会专设中医药专题,正凸显了其对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高度重视。

  本报记者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了解到,本次中医药专题将分为综合展示和主题推介两部分内容。

  其中,综合展示部分将主要展示国内中医药行业医疗养生、教育培训、科研开发、生产推广企业、文化与服务等各领域的优势项目及特色。中医药服务体验活动主要通过现场体验展示,力求向各界人士展示中医药的独特优势,扩大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市场需求。

  而主题推介部分则由主题日活动和项目推介活动组成。主题日活动主要就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市场需求和前景、独特优势、模式机制等内容展开专题研讨;开设中医药养生课堂,传播中医药文化、宣传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项目推介活动主要为积极参与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医、教、研机构和相关企业创造一个合作和展示的机会,宣传实力特色、提高知名度、推广特色项目、寻找合作伙伴。

  国际交流基础坚实

  我国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已具备一定的基础和实力。王国强表示,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的条件已趋于成熟。目前,中医药已传播到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我国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主动要求与我国加强在中医药领域的合作和交流。目前,我国与外国政府及有关国际组织已签订了含有中医药合作内容的双边政府间协议96个,专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49个。

  此外,中医针灸已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黄帝内经》和《本草纲目》已列入世界记忆名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已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发展格局。这些都为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为首届京交会中医药专题的承办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也在中医药国际交流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1年2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外交流与合作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其办公室就设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因此,该中心承办了多个医药交流研讨会,并收集了众多建设性意见,如加强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建设、加强中医孔子学院建设、制定中医药国际标准化、中医药国际医疗合作与服务体系新模式探索、开展中医药对外服务贸易等。

  此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还积极组织开展了与俄罗斯萨哈雅库特共和国、波恩、澳大利亚等国的中医药交流项目,在捷克、美国、瑞士、俄罗斯等国开展境外办医项目,并大力拓宽与瑞士、泰国、欧洲及美国的植物药和保健品生产企业之间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