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卫生部共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昨天(5月28日),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正式公布。为了加快推进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教育部、卫生部决定共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根据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我国将探索建立“5+3”(5年医学院校本科教育加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培训,为培养大批高水平、高素质临床医师打基础。

试点将从全国临床医学专业选择开展。培养计划实施周期为10年,分批进行立项建设,2012年批准第一批试点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