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开始验收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实施,培养、支持了一大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根据《“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08年度的入选者资助期已经结束。为掌握项目的完成情况,了解入选者资助期内所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该人才计划的实施和管理,现就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和组织方式

1.验收会议由各验收单位组织,在2012年5月至7月采用集中汇报的方式进行。

2.验收单位:985高校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验收;其他学校验收由教育部科技司组织,其中地方所属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为验收单位,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以主管部门的职能司局为验收单位,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以学校为验收单位,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3. 各验收单位可组织所有项目集中汇报,聘请5-7位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专家组由两院院士、“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知名专家组成。

二、验收程序

1. 验收前入选者应先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附件1),并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审查和经费决算后,向高校科技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2. 高等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地方所属高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以主管部门的职能司局审核)通过后,向教育部科技司提出验收工作计划和验收专家组名单。教育部科技司审核同意后,组织集中会议验收。

3. 验收会分入选者汇报、专家提问和专家组评议3个步骤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围绕研究工作进展、所取得标志性成果、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开展交流合作的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

4.专家组根据汇报情况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意见书》(附件2),其中每位专家须针对每位汇报人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验收评议表》,专家组长代表专家组针对每位汇报人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验收结论表》。

5. 现场验收工作完成后,附件1由各验收单位留存。各验收单位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工作总结》(附件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司综合处。验收单位将验收结果报告及通过验收入选者名单报至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教育部科技司将在审核盖章后寄回。

各验收单位如未按时组织验收工作并寄回相关材料,教育部科技司将不受理该单位本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