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煤矿年产不足30万吨2015年底前一律关闭

近日,泰安市推进矿山企业兼并重组,核定能力或生产规模年产量不足30万吨煤矿,2015年底前一律关闭。
  
  泰安市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推进矿山企业兼并重组。达不到30万吨/年的煤矿,2015年底前一律关闭。对核定能力和生产规模达不到要求的煤矿企业,原则上不再批准扩能改造,资源储量丰富确需扩能改造的,必须按新建矿井程序报批。
  
  今年起,新建煤矿须达45万吨/年以上,地下开采铁矿须达30万吨/年以上,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所有新建地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全部由省安监部门审查核发。达不到标准的不予立项。
  
  地下开采矿山方面,实行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系统的升级完善,推进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对重大、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负责人;对较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负责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