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安全质量新规奖惩两重天

煤矿安全质量新标准问世后,山西省配套出台了达标奖惩机制,所有煤矿面临“冰火”两重天:达标者可获50万元至100万元奖励,不达标者不但被责令停产整顿,而且最高可被处以200万元罚款。

    山西省给予年度内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的矿井命名表彰,并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化的矿井,加大奖励力度,奖励额度为50万元至100万元。此类矿井必须满足连续3年(含3年)以上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100%、采煤工作面实现数字化控制等硬性条件,是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矿井。

    与此同时,凡在年度考核评级中,未达到规划等级目标的矿井,给予通报批评;达不到标准化三级的矿井,责令停产整顿、限期达标;达不到三级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责令停产整顿、限期达标,并处以50万元至200万元的罚款。

    “标准化的实质是保证安全生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吴永平认为,实施标准化,不仅不会影响生产,而且是推进煤矿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