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市场商户座谈防骗经

  “据我们统计,义乌市场99%的商户采用的是先赊货后付款的经营方式,91.6%的商户遇到过因赊货不能及时收到货款的情况。”昨天下午,商城集团宾王市场分公司邀请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龚卫东与商户们谈防骗经。当龚卫东说出这席话时,不少商户瞪大了眼睛。

  龚卫东说,随着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义乌市场逐步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虽然这两个数据耸人听闻,但赊账经营的模式在短期内无法改变。”绝大多数商户的赊账经营,让义乌市场合同诈骗案居高不下。

  为预防合同诈骗案,义乌警方多次建议商户牢记“30%原则”。所谓“30%原则”,就是商户至少要向外贸公司收取货物总价30%的定金,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商户被骗几率,因为真正做生意的外贸公司,并不会在意定金的多少,因为这些钱迟早都要付。而那些骗货公司,如果要付货物总价30%的定金,在低价抛货后很可能“赚”不到钱,也就不做这笔“生意”了。

  龚卫东说,不少商户跟外商做生意时,压根就不关心对方的身份信息。在订单上,外商有时签的是中文姓名,或用几个简单的字母代替,甚至由业务员来签字,这些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龚卫东提醒商户,在与外商做生意时,要详细了解对方的姓名、国籍,所持签证是旅游签证还是商务签证。一旦发现对方存在骗货嫌疑,可登录经济案件预警平台或致电85275275举报,警方会在第一时间前往对方公司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