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煤矿安全生产现场会在府谷县召开

8月18日,榆林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在府谷县召开。
  
  榆林市委常委、副市长万恒说,今年以来,榆林市共发生了5起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甚至给一些矿工家庭造成了灾难性打击,而且产生了极坏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要立即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检查,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及整改力度。在隐患大检查、安全大检查中,坚决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大检查的对象仍然是顶板、水、火三个重点以及监控系统是否可靠,入井人数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超能力生产等问题。对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必须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工作。要认真落实中省加强小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加强顶板管理,在做好日常性顶板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加快井巷和采煤工作面支护改革,井巷推广应用锚喷支护,采面推广应用整体悬移顶梁支架或金属液压支护;要加强水害防治。要认真贯彻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所有煤矿要按规定配备探防水设备;要加强劳动定员管理。所有煤矿都要执行国家4部委局关于煤矿劳动定员的规定,严格控制人数,减少井下现场交接班人员,严禁两班交叉作业。要切实加强职工的安全技能培训,下井人员必须配备自救器;要加强基建矿井的安全管理。要把基建矿井纳入监管的重点,对基建矿井违规作业,要责令停工。市能源局、煤监分局及县区煤炭管理部门、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职能,对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不认真执行安全规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认真整改的煤矿,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屡纠屡犯的要从严查处。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提高联合执法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