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公布首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项目

继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公布了今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共计10个省市220个项目,990.68万千瓦。

      记者在目录中注意到,内蒙古、黑龙江、新疆三个省区位列前三名,项目分别为104个、48个、20个。例如,中广核乌兰察布察右中旗宏基风电场300MW发电工程、华电乌兰察布察右中旗辉腾锡勒2号(库伦)风电场200MW发电工程、龙源雄亚伊春金山屯区大白山风电场49.5MW发电工程等。

     除风力发电项目外,还有一些生物质发电项目,其中以河南省最多,共计12个。例如,新密昌源集团郑州新密秸秆直燃36MW生物质发电工程、沁阳联盛电力焦作沁阳秸秆直燃36MW生物质发电技改工程等。

      近年来,我国风电、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但是其并网发电难、市场消纳等问题依旧困扰着行业发展。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上述三部委共同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并于今年起实施。

      《办法》规定,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为8厘/千瓦时。此前,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标准最初为2厘/千瓦时,2009年11月起调至4厘/千瓦时。

      然而,即便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进行补贴,但是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迅猛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已入不敷出,去年缺口达100亿元左右。

      财政部要求,今年1-3季度所需补助资金于7月10日前上报。据悉,《办法》所指的可再生能包括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能发电和海洋能发电等,其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补助标准,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