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与中航签33亿新能源项目

吉林省大安市政府与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周一在北京签署燃气轮机、风力、太阳能发电合作协议。该合作协议项目总投资约33亿元人民币。

  中航工业新能源公司负责人说,上述合作协议项目包括:由中航新能源公司在大安市投资20万千瓦风电场、10万千瓦燃气轮机发电厂、4万千瓦太阳能发电场。

  据介绍,燃气轮机发电项目分为2期开发,每期各建一台5万千瓦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燃气轮机发电是以天然气为燃料,具有低污染、启动快、效率高的特点,适合于为电网调峰。燃机电厂的余热还可以对工业和民用供热,改善地方环境。

  风电场项目分为4期开发,每期建设4.95万千瓦,项目全部建成后,每年可发电4亿千瓦时。

      太阳能发电将分4期建设,每期建设1万千瓦。

  吉林省大安市地处吉林省西北部,嫩江平原西部,有丰富的风力资源,是国家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重点发展地区之一,同时还有太阳能资源,具有很大太阳能发电的发展潜力。

  业界专家表示,燃气轮机、风力、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实施,可充分利用大安地区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为环境保护,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