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能源合作方兴未艾

  9月26日在上海举行的“新丝绸之路”研讨会透露了这样的信息,中国在中东、北非地区的贸易和投资对中国未来经济“至关重要”。这些投资的首要原因则是能源安全方面的需求,如果把投资按行业划分,排在第一位的是对石油和天然气的投资。

  这与几天前刚刚在银川结束的第三届中阿能源合作大会上与会专家的观点不谋而合。在这届大会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认为,“油气领域合作是中(国)阿(拉伯)能源合作的重点,具有战略意义”。

  那么,中阿能源合作今后的走向究竟如何呢?

  油气领域

  不断深化,全方位展开

  7月15日,由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的阿布扎比原油管线项目投产;前一个月,中国石油伊拉克哈法亚油田一期年产原油500万吨产能建设成功投产;而就在几天前,中国石油宝石机械公司为阿联酋国家钻井公司(NDC)量身打造的一款经济高效钻机,5000米沙漠快速移运钻机被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去年6月21日,艾哈代布油田一期年300万吨产能建设项目投产……

  不仅仅是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和中国海油等大公司,近年也与阿拉伯国家开展了全方位的油气领域合作,涉及油田勘探开发、工程建设承包、下游炼化等各个产业链环节。

  用吴吟的话说,中阿能源领域的合作已在不断深化,除油气领域外,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取得突破,核能合作也稳步推进。中国企业在阿拉伯国家联盟(以下简称“阿盟”)国家发展能源合作项目的同时,注重把能源合作与造福当地人民很好地结合起来,树立了中国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与此同时,有业内人士也指出,很多阿盟国家在油气上游勘探开发业务上尚未对我国企业开放。这限制了我国企业与其合作的进度。他们希望阿拉伯国家能够对中国公司开放上游业务,希望阿拉伯国家能够认同中国相关装备标准,信任中国相关企业的服务质量与技术水平。因为较之欧美,中国石油装备有很强竞争力。

  能源合作

  情投愿合,须继续提升

  “为进一步提升中阿能源务实合作水平,双方可以进一步完善中阿能源对话机制,深化油气领域的合作,积极开展新能源领域的合作。” 参加这次能源合作大会的一位专家这样说。

  早在2010年,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就签署的《关于中阿能源合作机制的谅解备忘录》。吴吟认为,中阿双方应共同研究双方在能源领域进行贸易和投资的现状和前景,确定能源合作的任务和重点,加强双方在能源信息、数据及相关技术方面的合作,不断增进相互了解,扩大共识。

  “中阿企业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加强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采、运输和炼化方面的合作。政府部门应加强协调,为合作项目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条件和支持。”

  9月18日签署的《第三届中国—阿盟能源合作大会联合声明》支持了这种观点。

  声明说,“双方强调愿意支持现有的合作项目,在不违背本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支持在互利基础上开展石油、天然气的相关投资项目,加强并扩大现有合作,特别是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采、运输和炼化方面的合作”。这为中阿能源合作的腾飞插上了有力的翅膀。

  可再生能源

  互补合作,可望有突破

  综合所有信息,可以看出,在今后的中阿能源合作中,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将成为新的突破口。

  阿盟能源司司长、阿盟代表团团长贾米拉·玛塔尔在此届能源合作大会上就表示,目前实现能源多元化是阿拉伯地区的当务之急。在他看来,中国有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也掌握着成熟的新能源技术,通过与阿拉伯国家合作项目,可向其转移新技术。这将有利于阿拉伯国家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同样,吴吟也认为,阿拉伯国家普遍拥有丰富的太阳能、风能、地热资源,具备大力发展新能源的良好条件。双方的确应加强在新能源领域的沟通,协商确定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开发利用项目,促进相关领域的务实合作。

  这种愿望在同期举行的第三届中阿经贸论坛上得到了印证。据统计,此届论坛共有124个项目成功签约,总投资额达2187亿元;其中能源化工类项目44个,投资额达771亿元,占总投资额的1/3以上;新能源项目15个,投资额为521亿元。

  《第三届中国—阿盟能源合作大会联合声明》也对此进行了强调,提出双方应“根据各国的国情和资源状况,加强在科研和规划领域的合作,推动新能源规模化利用(风能、太阳能)和新型高科技实验项目”。应该说,这是一个双赢的建议。尽管还需要双方的推动,但它符合中阿共同意愿。

  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的能源合作方兴未艾,前景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