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与武汉东西湖管委会签光伏发电框架协议

湖北能源8月12日晚间公告,为进一步打造公司清洁能源体系,公司与武汉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管委会于8月11日签署合作开发光伏发电项目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公司将在管委会的支持和配合下,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针对武汉市东西湖区内已建和拟建的建筑屋屋顶,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初步按照可利用屋顶面积40—50万平方米的建设规模,规划项目总容量为50MWp,投资约12亿元,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不小于10MWp;光伏发电站的生产经营期限为25年。屋顶的使用权由公司以租赁形式或其他形式取得。

  此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与其他投资方就投资建设以上规划容量50MWp项目进行磋商和接触;对于超过50MWp以外的光伏发电项目,管委会承诺优先与公司合作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