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应急专家管理办法

为加强全省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加快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充分发挥环境应急专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咨询等工作中的作用,山东省环保厅日前制定了《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环境应急专家的遴选和管理,保障环境应急专家有效开展工作。


  据了解,环境应急专家是指入选山东省环保厅环境应急专家库的专家。由应急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境法学、化学、医学及相关专业等领域的省内外知名学者和实践丰富的技术人员组成。


  《办法》指出,环境应急专家应熟悉突发事件应对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了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或其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办法》还明确了环境应急专家的主要工作包括:协助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指导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必要时参加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参与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参与环境应急管理重大课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为环境应急管理提供依据;参与环境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和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以及承担其他与环境应急有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