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十二五”节能18%目标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江苏省“十二五”节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15年末,全省单位GDP能耗要比2010年下降18%。


  《规划》指出,能源消耗量大、资源自给率低、环境承载力弱、单位国土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是江苏的基本省情。到2015年,江苏省能源消费量将达4亿吨标准煤,能源资源供需矛盾将十分突出。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成为既重要又紧迫的任务。


  为确保实现节能目标,江苏省明确在6个方面深挖节能潜力:


  在工业领域,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采用一系列新技术、新工艺,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等强硬措施,重点在电力、钢铁、建材、纺织工业寻求突破。


  在建筑领域,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建筑全面执行50%及以上节能设计标准,分步骤实施节能65%设计标准。


  在交通运输领域,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立政府主导、保障有力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全省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3%以上。


  在公共机构领域,力争到2015年,建成30个绿色数据中心,节水器具、节能灶具和高效光源使用率分别达到80%、80%和100%。

  在商业民用领域,推动商业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继续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鼓励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提倡绿色出行。。


  在农业农村领域,稳步推进以农村户用沼气、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秸秆沼气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