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防沙治沙资金稳定投入机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日召开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吉甫关于开展2012年天山环保行活动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多年来,新疆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新疆沙化土地继续扩大蔓延的趋势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沙化土地仍以每年82平方公里速度扩展,局部区域沙化趋势依然严重。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建议,各级政府特别是沙化区域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长期坚持和完善防沙治沙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防沙治沙领导机构到位和工作力度不减,制订防沙治沙规划并实施,建立健全防沙治沙专门机构和队伍,同时坚持实行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和奖罚制度。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的各项法规政策,坚持以草定畜原则,严格核定各地各类草原的载畜量,促进牧民科学放牧。要结合兑现草原生态补偿、草畜平衡奖励等政策,落实好禁牧、休牧、轮牧等制度。要在绿洲周边的大沙源区建立一批固沙封禁保护区,限制在沙源区开荒种地,防止超采地下水。


  针对防沙治沙资金投入不足问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建议,要建立稳定的防沙治沙资金投入机制,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力争国家尽早批复《新疆"十二五"防沙治沙规划》,尽快启动实施准噶尔盆地南缘和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工程。另一方面,自治区及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防沙治沙工作,将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防沙治沙事业,确保防沙治沙生态环境建设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