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有出入 排放略超标

根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批示,7月17~18日,记者就群众来信举报“江苏吴江桃源镇永祥酒精厂的桃源东方污水厂和科欧污水厂大量排放未经处理污水”问题赴实地调查。经查,事实与举报内容出入较大。


  17日夜至18日清晨,记者先后两次来到永祥酒精厂周边,均未发现酒精厂排污口。在工厂一侧的西庄村四组,记者了解到,工厂已经停止直排废水,但时有雾气飘出。


  在由吴江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和浙江省嘉兴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一行人以及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上,永祥酒精厂董事长严坤祥说,吴江永祥酒精制造有限公司原为吴江市恒祥酒精制造有限公司,2005年6月曾发生3号厌氧罐爆裂事故。


  事故发生后,原国家环保总局环监局会同江、浙两省环保部门联合查处。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后,环监局负责人提出了3条整改意见:1.污水经预处理排入铜罗东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2.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设施,在各个污水处理罐体加设围堰;3.实施清污分流。2005年6月28日,吴江市政府责令其停产整治。


  座谈会上,吴江市环保局副局长张荣虎介绍说,通过一系列整改,公司于2006年5月恢复试生产,2007年3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目前,公司污水排放有专门的管道,架设了直径为219~325毫米、全长13.5公里的管线,总投资约200万元。所有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吴江市桃源镇铜罗东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企业不再有废水排放口。


  会上,嘉兴市环境监察支队一行人仔细审阅了公司环评报告,未发现原则问题,并对张荣虎的介绍表示认同。


  下午,记者走访了与吴江永祥酒精制造有限公司有协议的铜锣东方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看到处理厂运转正常。在处理厂在线监测中心,记者抽查了17日18时到18日12时的数据,化学需氧量分别为47.7毫克/升、81.8毫克/升、50.5毫克/升、51.9毫克/升、52.4毫克/升。除18日零点高出了20毫克/升外,其他都在江苏省地方标准——《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50~60毫克/升标准内。


  随后,记者来到了举报信中提及的吴江市科欧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随机抽查了17日9时到18日12时的数据,化学需氧量分别为71.4毫克/升、76.8毫克/升、63.8毫克/升、63.5毫克/升、76.6毫克/升、63.1毫克/升、71.1毫克/升。从数据可以看出,化学需氧量值平均高出江苏省太湖流域排放标准10毫克/升左右。吴江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当即决定给予处罚。工厂技术人员解释说,由于气候影响,水温过高,堵塞管道从而造成化学需氧量值过高,并表示今后不会出现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