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布环境宣传教育规划

中国环境报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团委、妇联6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确定了环境宣教工作的基本原则: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创新形式,培育基础;整合资源,有序参与。


  《规划》重点明确了5个方面的行动和任务。一是开展丰富多彩的环境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环保主题、环保成就和环保典型等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政策、法制宣传;积极推进农村环境宣传。


  二是努力扩大环境新闻传播影响力。加强环境新闻发布工作,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采访工作,提高新闻传播能力。


  三是积极开展环境教育。把环境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统一部署,加强环境基础、职业和社会教育。


  四是引导规范环保公众参与。建立健全环保公众参与机制,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开展社会表彰和国际环境奖项的推选,推出一批优秀环保宣传品。


  五是建设环境宣教系列工程。建设环境宣教理论研究工程、全民环境教育示范工程和环境宣教信息化工程。


  为保障环境宣教工作的顺利开展,《规划》提出4点要求:


  第一,加强环境宣教法制建设。


  第二,建立有利于环境宣教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环境宣教机构,加强环境宣教机构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第三,建立环境宣教工作绩效评估体系。适时发布环境意识报告,建立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规划进展情况通报制度。


  在资金保障方面,根据《规划》,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环境宣教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把环境宣教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级环保宣教管理部门要努力争取各级财政、发改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各类专项资金的投入;扩大社会资源进入环保宣教的途径。


  据悉,《规划》旨在增强全区各族人民的环境意识,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