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得成”更要“转得开”

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各地农村相继建成一批以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为重点的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如何保证其正常运行?如何真正发挥出改善环境质量的作用?


  笔者最近深入到项目所在地县、乡、村调研。总体上来看,重视程度不够,监管队伍、运行资金以及配套设施建设,都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项目建成之后,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而成为“晒太阳”工程,首先是直接背离了建设的初衷。建设本身不是目的,发挥环保效能才是最终目的。其次是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一座日处理能力200吨的人工湿地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需要投入近百万元的资金,占地2~3亩,建成后却不能正常运行,浪费显而易见。再次是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环保设施的建设最终应当惠及民生。如果建成之后农民群众不能受益,那么,民众必定要对政府为民办事的诚意和初衷打上一个问号。


  如何保证建成的设施能够经常性地“转”起来?笔者以为,关键是要解决好3个问题。一是监管队伍要建立,环保设施不论规模大小,建成之后都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运行及维护。目前一些乡镇和村设立了专职或兼职环保监管队伍,由这些人员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转,不失为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运行经费要保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系统是一项公益事业,运行费用不能摊派到农民群众身上,基层政府应当承担起来。三是收集渠道要畅通。无论生活污水还是垃圾,最终能否进入处理环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收集的渠道是否通畅。现在一些污水处理设施虽然建起来了,但排污管网并不配套;一些垃圾收集站虽然也建成了,但“户分拣、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机制并未真正落实。


  河南省省长郭庚茂曾经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营提出了“建得成、配得齐、转得开”的要求。这其中的“转得开”就是要能够正常运行。笔者以为,这是很有针对性的。因为以往的经验和教训都启示我们,任何建设项目三分在建、七分在管,建是一时的,管是长久的,足见管比建更重要。


  作者系河南省环保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