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千家违法企业受处罚

山西省将组成11个督察组,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应关未关、应停未停企业,强制关停;对环境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和地区,实施企业限批和“区域限批”。

  据了解,重点排查、督察流域为汾河流域、沁河流域、丹河流域、黄河及海河流域其他主要支流。重点排查、督察区域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大运高速公路沿线,太原市、吕梁市、晋中市、临汾市和运城市。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下旬,山西省环保系统对6229家企业进行了排查,排查比例达到了87.8%;共对1105家违法排污企业、110项违法建设项目、55项长期不验收的建设项目依法给予了严厉处罚。


  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山西省强化工作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出一个,严惩一个,绝不手软。


  一是加强工作调度。山西省环保厅建立并实施专项行动调度工作,对各市县排污企业排查情况、违法排污企业查处与整改情况、违法建设项目情况、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实行周调度,每周上报调度表,定期报送专项行动信息,及时通报各市县专项行动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对未批先建先产项目、长期不验收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污染企业及排污口、主要河流及高速公路沿线进行了重点排查、清理和整治。


  三是加大监控力度。山西省环保厅对纳入省自动监控系统的927家企业、1750个联网点位的现场端设备和12个监控平台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实施了动态监控。


  四是重处违法企业。山西省环保厅对督察中发现的陵川县洁美污水处理厂、山西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同安煤业有限公司、保德神华王家寨煤炭集运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对自动监控设备运行不正常的企业和运营工作不到位的运营机构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