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奖罚并举交出满意答卷

山东省青岛市环保局日前发布了《2011年青岛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公布了青岛市2011年机动车保有量的现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体状况、未来机动车保有量的发展趋势、污染物排放的发展趋势,近年来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进程以及下一步将采取的主要措施。


  青岛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春康在全市环保系统2012年大干300天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期间对记者说:“保护岛城的碧海蓝天、让市民呼吸上更加新鲜洁净的空气,是我们环保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哪些措施有效?


  青岛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市委书记李群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加大力度,加快速度,解决机动车排气污染这一关键问题。


  2011年,青岛市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16个政府部门组成的青岛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汽车尾气污染防治大行动。


  青岛市推出了多项措施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主要内容包括查处黑烟车、提前淘汰老旧高污染黄标车、治理油气污染、在重点区域实施超标车限行、加强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检查等,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1年,青岛市环保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广使用国Ⅲ标准车用燃油,严格执行新车国Ⅳ排放标准,从源头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自2011年7月1日起,青岛市严格实施机动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挂牌、转入低于国Ⅳ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彻底解决了源头控制外地高污染车辆转入的问题。


  据统计,2011年青岛市新增汽车17.8万辆,其中国Ⅲ标准汽车约6万辆,国Ⅳ标准汽车约11.8万辆,已淘汰黄标车的污染物减排量抵消了新增汽车的污染物增量,为新增汽车腾出了环境容量。


  截至2011年底,青岛市开展联合路查1317次,共抽检单位2054家(次),检查、抽检车辆10.3万辆,共责令4.18万辆超标车辆限期整改,冒黑烟车辆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