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防范环境风险

致公党中央在给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中指出,我国迫切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着重从源头削减环境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做到“限—调—减—防”。


  提案提出了6条建议:


  一是经济建设要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协调,科学布局、有序发展。


  二是有序推进实质性规划环评,完善环境准入制度,针对高污染行业的特征污染物有针对性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三是努力从源头防范环境风险的产生与发展,建立起风险评估与排查体系,实施环境风险分级管理。


  四是建立快速响应、科学应急、跨部门联动的环境风险应急响应体系。


  五是建立环境与健康监测网络。


  六是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同利益主体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