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水轻泥”观念如何转变?

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测算,到2010年,我国各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湿污泥将达3000多万吨,占我国年总固体废弃物排放量的5%以上。
  触目惊心的数字与我国长期存在的“重水轻泥”观念有关。如何转变这种观念?笔者认为,可以在提高公众对污泥污染严重性的认识,切实完善相关法律规章,寻找更多“变废为宝”的途径等方面做好功课。
  人们之所以“重水轻泥”,一个重要的原因,还是对污泥污染的严重性意识不足。污水处理所产生的污泥是低热值燃料,含水量高且易腐烂,有强烈臭味,含有大量二恶英、多氯联苯等难降解的有机物以及病原菌、寄生虫等。如果污泥简单处理或任意堆放、排放,即便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达标,也依然将污染转移了。因此,应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发放宣传单,开展相关公益活动等方式,向民众普及宣传污泥污染严重性。
  同时,还需要法律规章对公众行为进行约束和指导。目前,在水的治理方面,我国早就制订了明确的法律规章。在污泥处理处置领域,虽说早在去年年初,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就曾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首次明确了对污泥处理处置的责任主体、技术路线、监管机构等问题。不过,与已经初步成熟和完善的污水处理行业相比,此“技术政策”对污泥处理处置都有待完善。
  污泥的处理处置需要大量资金做支撑。据了解,目前,我国湿污泥的处理成本大约为300元/吨,日产生湿污泥在1200万吨以上。而大多数污水处理厂难以担负巨大的污泥处置费用。据专家介绍,在经济发达国家,污泥处理处置是极其重要的环节,其投资约占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的50~70%。而在我国,还缺少与污泥处理相关的经济调节政策,导致推动污泥处理的经济补偿、政策支持、调节机制等无法形成。
  因此,国家可以考虑通过财政补贴、税费优惠等经济杠杆,提升业界从事污泥处理及资源回收利用的积极性;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泥处理处置投资和运营的政策和细则。
  此外,与传统的方法相比,“变废为宝”无疑是最合算的污泥处置方式。山东滕州新源热电公司用污泥发电,并开创了国内10万千瓦以上机组污泥焚烧处置的先河;首届潍坊十大环保人物之一的刘国田,就经过研究,把含有大量氮、磷、钾等有机物的污泥,用于花卉树木以及园林绿化;在国外,污泥作为肥源农用也早有先例,日本在1954年就建成第一座污泥堆肥中心,美国的污泥农地利用量占污泥产出总量的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