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能不能涨?涨多少?怎么涨?

 今年上半年很多城市水价“涨”声四起。南京、上海等城市陆续调整水价,北京市也将采取调整综合水价、出台节水奖励办法等措施缓解用水危机。与此同时,一些中西部城市也开始酝酿提高水价。
  对于水价上涨的合理性,老百姓普遍提出质疑,那么水价究竟该不该涨?涨到多少合适?近日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中国水网、搜狐公益频道举办的环境论坛上,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世界银行高级环境与市政工程师樊明远、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就我国现行的水价问题进行了解读。
  专家们表示,一个良好的水价是公共服务的基础,一个合理的水价能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水价仍有上涨空间
  服务链延长、污水处理费征收等因素促水价调整,合理水费支出应占居民收入的1~2%
  傅涛认为:“长期以来水价构成的不合理和水价偏低,没有反映出水资源的稀缺和水环境治理成本,导致目前水资源浪费严重、水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
  水价究竟涨多少才是合理?
  据了解,我国城市供水行业的服务设施建设在过去10年中持续增长。到2008年底,全国城市供水普及率超过95%,较2000年提高了31个百分点;全国供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8万立方米/日,较2000年增长了28.4%。
  专家认为,中国水价仍有上涨空间。樊明远说,中国现行水价不到位是一个现实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水价只是中下水平。
  据了解,2007年,全国平均供水价格为1.4元/吨,其中北京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最高,为每吨3.7元,拉萨最低,为每吨0.6元。另外,全国污水处理费平均为0.65元/吨,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应达到0.8元,还有12个重点城市污水处理费不到0.6元,拉萨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数据来自2008年中国水业市场研究报告)。
  樊明远说,世界银行提倡的是价格合理,要从成本和企业收益率来确定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的价格,价格改革应该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承受能力建立一套适用模型,以使这两个行业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同时,他认为,提高水价,也可以让消费者承担一定的环保义务,并对将来资源的平衡利用、推动中水回用都有很大好处。
  根据中国水网的统计,全国35个重点城市(除拉萨)水价逐年增长,平均速度为7.14%,污水处理费平均增速为13.91%,最新数据显示,36个大中城市平均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24元(含污水处理费),比上年同期提高4.7%。傅涛认为,尽管水价在不断提高,但仍没有体现出资源性价格。他说,供水、污水处理等都属于公共服务,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不断提高,从35项增加到106项,水处理成本也将提高,更高的水质标准有利于居民的生活健康。另外,原水的污染导致治理成本提高,而适度提高水价,增加污水和污泥处理费,是保障水质的前提。
  CPI自去年下半年明显回落,为公共事业服务价格留下上涨空间,中国城市公用事业正面临新一轮涨价。
  水价大规模调整或将成为一个趋势,但究竟涨多少才是合理的?世界银行给出的标准是,水费支出占居民收入的5%。对此,徐宗威认为过高。他说,我国总体居民收入还处于发展中国家收入水平,农村居民收入更低,去年农民平均收入只有4000元左右,他认为,合理的用水支出应该不超过收入水平的1~2%,这样才能保证居民可以承担,又有利于节约用水政策的贯彻。
  徐宗威对水价构成进行了分析。他认为,水价由原水价格、运营成本和税费成本三部分组成,三者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0%、70%、10%,运营成本中包括净水成本、输配成本、管理成本、利润成本等。水质标准的提高,净水成本的增加加到水价中,应该是合理的。供水属公共产品,需要政府公共财政来支持和补贴,因此管网和税费成本应该有降价空间。同时,管理的现代化手段越来越多,管理效率也应该明显提高。
  百姓希望公开供水的全部成本
  老百姓普遍认为,目前城市供水定价仍存在成本监审体系不健全、调价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以提价方式弥补亏损,难以让人信服
  水价的形成过程实际上是政府、消费者和企业之间利益目标在博弈中寻求均衡的过程。对于水价上涨,老百姓普遍认为,自来水企业是垄断经营,水价涨了,但服务并没有提高,水质没有改善,因此在亏损原因不明的情况下以提价方式弥补亏损,难以让人信服。
  近年来,随着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水价逐渐发挥出其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作用。但总体来说,目前城市供水定价仍存在很多问题,包括成本监审体系不健全、调价体系不完善等。由于《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迟迟不出台,公众在与供水部门进行提价博弈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质疑涨价前听证会的公正性,并希望公开供水的全部成本。
  事实上,今年上半年很多城市水价已在或酝酿上涨。如何解决政府、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均衡问题?
  徐宗威说,首先要对企业亏损的原因进行分析,搞清楚哪些亏损是需要提价来解决,哪些亏损是需要增加公共财政支出来解决的,不能所有的亏损都由消费者来承担。
  他认为,在当前抗击金融风暴、确保经济增长的形势下,尽管水价有不合理的地方,需要调整,但不是当务之急,当务之急是要确保城市供水的稳定,不断提高城市供水的水质和服务水平。
  专家给出的解决办法是,完善特许经营、加强监管和建立针对低收入居民的配套政策。专家认为,价格改革应与体制改革同时进行,鼓励和引导各种经营者来参与市政包括供水设施的经营和管理,回报水平应该保持在社会平均的利润水平,这样既能够保证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又能够保护公众利益,在成本的运转、管理效率和整个水质保障上,才会有提高。
  金永祥说,要深化体制改革,理顺政企关系、理顺企业内部的管理,这样才能理顺我国现行的供给体制。在此过程中,政府应加强监管,从以前的公共产品拥有者和提供者的角色,转变到对公共产品提供者进行监管的角色,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背起来,而是让自来水行业以企业的形式去给公众服务,自己实现盈亏平衡。他认为,这种监管在未来的三五年内可能会逐步到位,从而有效平衡成本与价格。
  供水服务均等化面临难题
  包括东部和西部的平衡、城乡差别、提供供水和其他公共产品的质量上的差别等
  “不能因为有些人喝不起水,就让所有的人都享受不到好的供水服务,这是不符合历史潮流的。”论坛上,专家的一席话再次将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问题抛了出来。
  对此樊明远表示赞同:“低水价是资助了富人,而不是资助了穷人。”他解释说,高收入者通常用水量大,由于水价偏低,高收入者可以每天用自来水给游泳池换一遍水,而低收入者依然是用不起。
  “提高水价,并建立完善的针对贫困人口的配套政策,应该是一个很公正的资源平衡和合理消费的政策。”樊明远说。
  但也有专家认为,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徐宗威说,供水服务均等化主要面临3个方面的难题,包括东部和西部的平衡、城乡差别、提供供水和其他公共产品质量上的差别等。
  徐宗威表示,要想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建立公共财政,切实使公共财政承担起对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责;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加快城市供水和其他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
  图1.我国36个重点城市的居民生活用水平均水价为2.24元/立方米。其中,北京市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最高,达到了3.7元/立方米,拉萨市的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最低,为0.6元/立方米,而且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
  图2.全国35个重点城市(不含拉萨)居民生活用水平均污水处理费为0.65元/立方米,平均值最高的地区为南部沿海,为0.8元/立方米,西北和东北地区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