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关键在防控。要在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工作成效上下功夫。


  一要把握防控重点。紧密结合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把防控的重点对象放在各级领导岗位以及管理人、财、物和行使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权力的重点岗位人员上,把防控的重点内容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5个方面的风险上,把防控的重点环节放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和环保“八项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关键部位上。


  二要夯实防控责任。按照廉政风险等级,对权力运行实施分级监控,建立健全“谁在岗谁防控、谁主管谁监督、谁监督谁负责”和主要领导全面抓、纪检组织重点抓、其他领导分工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分类防控、分级监督的廉政风险防控监督责任制。


  三要落实防控措施。通过深入开展“六查六看”,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一查权力事项清单,看清权责是否到位;二查岗位职责职权定位,看风险排查是否准确;三查风险评估,看等级评估是否合理;四查权力运行流程,看工作程序是否规范;五查制度建设情况,看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六查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看防控工作责任是否明确。


  四要强化工作考核。结合实际,制定考核方案,通过定期自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社会调查、民主评议等有效方式,认真进行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与年度考核、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与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交流轮岗相联系,有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