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变化?什么样的感受?

哪些经验将被带入明天?


    时光飞逝,光阴如梭,转眼间2011年即将过去。在这一年里,在报道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话题中,我们欣喜地发现,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重要变化,思路也变得更加明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单纯局限于“点对点”的阶段,而是开始向“以点带线、以线带面”转变;生态保护不是单纯为保护而保护,而是把民生摆在重要地位;生态保护机制也越来越完善。可以说,生态环境保护已经进入到一个新阶段,我们为这种变化感到振奋。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广泛,这就需要进行系统化、集中化的整治。农村环境与城市环境唇齿相依,农村环境保护不好,不仅损害农民的利益,还会严重影响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水缸子。今年3月,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提出要像抓城市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防治那样,来抓农村环境保护和农业污染防治。这次会议为农村环保工作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以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系统性不足,不能形成集中的放射效应。为了使“以奖促治”政策取得更大成效,国务院决定以连片整治的方式分阶段选取若干示范省(区、市),集中资金进行农村区域环境治理。今年在2010年的8个连片整治示范省(区、市)基础上,新增9个示范省(区),安排40亿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村环保和连片整治工作。实践证明,经连片整治后,示范村的村容村貌有了显著变化,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物排放量大大削减。


  由于“以奖促治”起的仅是引导作用,需要地方政府或项目单位配套一定比例的项目资金,对于那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可以拿出相应的配套资金,是两全其美的好事。但对于经济贫困地区,由于经济条件所限,先期投入不足,虽然有治理积极性,但拿不出配套资金,就只能是望洋兴叹了。财政部、环境保护部12月8日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十二五”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将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规模,建立健全资金引导、示范引导、政策引导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这或许能解决“以奖促治”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的问题。


  俗话说:农民不富,生态难保。把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相结合,才能走上持续发展之路。例如,在荒漠化治理中,不仅要让沙漠变绿,更重要的是要与民生紧密结合,让当地农民过上富裕的生活,这样才能减少对生态的破坏。甘肃省民勤县曾被预言将从地图上消失,为此,民勤县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在收到良好生态效益的同时,又赢得较高经济效益,真正将防沙治沙、生态修复和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使荒漠化防治过程成为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过程。最终,民勤县以“地绿民富”来笑对昔日预言。又如,云南省迪庆州普达措国家森林公园以前存在着过度采集野生植物、偷猎野生保护动物、偷伐木材等现象,通过安排村民在国家森林公园工作、发放补贴以及村民卖旅游纪念品等,村民实现了脱贫致富。如今,村民纷纷主动保护好公园里的树木花草,将其看成自己的生计来源。


  生态环境改善了,农民增收了,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长效机制。只有不断完善生态保护机制,才能更好地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比如,为保护湖泊生态环境,改善湖泊水质,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出台《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管理办法》,建立了优质生态湖泊保护机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编制《巴州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全州将有1578万亩草场实行禁牧,可实现草畜平衡面积10058万亩,每年平均获国家草原补助奖励资金近2.5亿元。


  还有些地方打破了各自为政的局面,开始合纵连横。青海和甘肃两省共同发起“祁连山地区生态治理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治理祁连山地区生态环境,将其作为一个整体,而不再是山脉南北麓两省隔山相望,互不干涉。保护祁连山生态环境进入“大祁连”时代。


  生态补偿机制也是生态保护机制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以流域生态补偿为例,流域上游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了贡献,为保护环境丧失了发展机会,那么,下游就应该给予上游补偿,以维护生态保护者的利益,这也是体现下游责任感的表现。


  新举措和新思路为我们指明了生态保护前进的方向。更重要的是,只有每个人的环境意识提高了,才能变被动治理为主动防治,才能让认识变为实践,让美好的蓝图变为现实。我们有理由相信,明天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