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确定生态绿化格局

陕西省大荔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近日通过省级考核验收,这标志着大荔县创省模考核指标之一的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提前完成任务。目前,大荔县城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388.29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6.7%;绿地面积达到334.33万平方米,绿地率达到31.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6平方米。


  据了解,自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启动以来,大荔县确定了“两轴、一带、五园、一圈”的生态绿化格局。先后实施了洛滨大道、沙苑大道、春江路等10条主干道绿化及县城出入口绿化景观工程,新增、改造绿化带6处,对城区各街道进行了绿化增植补植;创建了32个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对县域内所有古树名木统一造册,挂牌保护,在群众中广泛开展绿地认养活动,全县有2.6万多平方米的公共绿地和千余棵树木、花卉被群众认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