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城市绿肺

据报载,正值山西省临汾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之际,山西经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在滨河西路大肆兴建广告宣传牌,2000多平方米的绿地被毁坏。


  绿地被人形象地称为城市绿肺。在城市快速发展的今天,绿地显得尤为珍贵。从国务院到省一级的法规条文中,都有城市绿地“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等规定。这家房地产公司在没有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情况下,不惜大肆毁绿,无疑是一种违法行为,是对公共利益的公然践踏。


  其实,近年来有关城市绿地被人为侵占的新闻并不鲜见。从一些人将公共绿地作为自家的私家园林,到公权部门与房地产商联手蚕食公共绿地,无不反映出城市公共绿地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境地。


  城市绿地的保护并不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但是视城市绿地为“唐僧肉”的行为却难以遏制。究其原因,有环境意识淡薄、制度滞后、监管不力、处罚不严等各种因素。


  笔者认为,要想保护好城市绿肺,必须软硬结合,综合治理。首先,完善相关法规,制定更为详细的管理、处罚细则,加大处罚力度,增加擅自占用绿地者的违法成本。如针对违法行为,不仅要暂扣施工用料、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立即恢复毁坏绿地,还要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其次,成立绿地保护队,加强巡逻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此外,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境知识的宣传,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和环境意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