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销毁值得提倡

 一到每年的“3·15”期间,各地市场执法部门都要集中销毁查缴的假冒伪劣商品,而一以贯之的做法就是一烧了之。浓烟滚滚、余烬狼籍,造成的环境污染是不能回避的现实。


  笔者认为“3·15”应本着环保的主旨,多些绿的底色。例如“无烟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就值得提倡推行。“无烟销毁”,即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废物利用,做到二次回收。针对被销毁商品的性质、特征,进行科学分类整理,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销毁,比如把伪劣食品加工处理制成家畜饲料,把盗版书刊、假冒商标标识及包装纸箱盒等印刷品送往造纸厂化为纸浆。


  打击商品的假冒伪劣行为,可以净化商品流通秩序,为消费者增加消费的安全指数。但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消耗的也是生产资料和资源。应把假冒伪劣商品上的可用部分进行再利用,减少因为燃烧假冒伪劣商品对环境的影响。


  相对而言,“无烟销毁”要费功夫,但这种做法体现了一种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符合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主旨,同时也体现了环保的主旨,是行政执法部门职能的转变和进步,值得各地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