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拳岂能打死老师傅?

众所周知,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有些地方,地下水是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生活水源。一旦地下水遭到污染,极易造成恶性循环,其治理也更加困难。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围绕地下水污染防治献计献策,力求构筑我国地下水安全屏障。


  地下水污染防治有哪些困扰?


  污染源点多面广,监测网络建设滞后,防治基础薄弱,立法和相关标准不健全


  本届全国“两会”上,致公党中央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的提案》。提案指出,我国地下水污染的趋势为:由点状、条带向面扩散,由浅层向深层渗透,由城市向周边蔓延。南方地区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以保持相对稳定为主,地下水污染主要发生在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北方地区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以下降为主。其中,华北地区地下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西北地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恶化,特别是大中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农业开发区地下水污染不断加重;东北地区地下水环境质量以下降为主,大中城市及其周边和农业开发区污染有所加重,地下水污染从城市向周边蔓延。


  提案指出,当前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地下水污染源点多面广,而监测网络建设滞后,导致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掌握不全面,数据问题是我国地下水保护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二是地下水污染防治基础薄弱,污染预防与治理技术落后,防治能力亟待加强;三是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一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地下水污染长期性、复杂性、隐蔽性和难恢复性的认识仍不到位等。


  政协委员们还通过分析地下水污染现状及现有工作发现:目前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不仅有相互矛盾的内容,还有许多空缺之处;监管体制和机制不完善,缺乏综合协调机制,责任分工不明确,多头管理,使得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监管责任无法明确;地下水资源定价不合理;地下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不足等。


  对此,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开展有关地下水资源保护的立法工作,对我国地下水资源超采区管理制度、地下水资源取水许可制度等均做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补充。据了解,我国仅初步形成以各种单行地下水资源保护法律规定集合为形态的地下水资源保护立法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此外,针对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国家已陆续出台一批具有规范性的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强制性技术标准。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出台,对促进建立和健全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体系起到积极作用。


  摸清污染状况有多难?


  对地下水的保护没有具体化与明确化,对地下水质量的界定缺乏有力依据,也没有专门法律法规


  针对我国地下水污染物来源复杂、有机污染日益凸显、污染总体状况不清的现状,致公党中央的提案建议,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摸清家底,为地下水资源保护提供参考依据。从区域和重点地区两个层面,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以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深入分析地下水污染成因和发展趋势。


  目前,地下水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虽已包括在《水法》、《水污染防治法》中,但由于地下水资源本身具有储存条件复杂、分布区域广泛、区域差别大、开采方式不同、污染源来源多样、研究困难等特征,使对其的保护并没有具体化与明确化,也没有有关地下水资源交易的法律制度等。此外,1993年颁布的《地下水质量标准》只对39个指标进行了质量限定,缺乏对大量有机污染物的质量限定,对地下水质量的界定缺乏有力依据。针对上述现状及问题,提案建议,应尽快制定有关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水权交易、水位调控、水质保护、节水以及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划分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及标准。


  提案建议,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已有的地下水监测工作基础上,充分衔接“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监测网络,整合并优化地下水环境监测布设点位,实现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同时,建立专业的地下水环境监测队伍,逐步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和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开展执法检查,落实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责任。制定超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方案,并建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陈星莺还提出,加强城市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地下水水质监测站网,迅速补充和完善地下监测井网。设立地下水观测专用井,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与分析预测服务系统。对重点污染地区(段)进行重点监测,系统掌握区域地表水、地下水水质的污染发展变化及动态特征,为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提供及时、科学的依据。为保证对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的有效应对,还要建立城市地下水污染预警与应急预案。


  由于地表水的污染源往往也是地下水的直接或间接污染源,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的综合防治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尤其是在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对此,陈星莺建议将地下水、地表水污染防治纳入统一规划与管理,综合考虑流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与监管责任,与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相协调,既要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也要满足自然生态环境对水资源的需要。


  确定哪些重点区域突破?


  城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应引起重视,对工业污染源、垃圾填埋场、加油站等风险源要进行等级管理


  目前,城市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刚刚起步,缺乏有效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因此,陈星莺建议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攻关,加大研发投入。可以由国家财政直接投资,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攻关,并将实验成熟的治理技术在全国进行推广;也可以充分利用信贷、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金投资地下水环境保护,对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


  全国政协委员孙太利建议,必须持续削减影响地下水水质的城镇生活污染负荷,控制城镇生活污水、污泥及生活垃圾对地下水的影响。逐步完成大中城市周边生活垃圾填埋场或堆放场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风险评估工作。


  对城市地下水的污染防治工作的思考也体现在致公党中央的议案中,其中建议,在开展专项治理方面,严格控制影响地下水的城镇污染;强化重点工业区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此外,还包括加强污染土壤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控与治理,有计划地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


  孙太利介绍说,工业污染源、垃圾填埋场、加油站等风险源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共处同一水文地质单位,对这些风险源要实施风险等级管理,对有毒有害物质要进行严格管理与控制。重点防范石油化工行业、地下工程设施或活动以及工业危险废物对地下水的影响。借鉴国外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经验,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工业危废堆存、垃圾填埋、矿山开采、石油化工行业生产等区域,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