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环保局投资800万元建设的机动车排气监管网络平台日前开始试运行,这标志着包头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了尾气检测、标志上路、路检抽查、遥感监控四位一体监管的新阶段。


  据介绍,这一监管网络平台主要由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控管理系统、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管理系统、机动车排气路检系统和机动车排气道路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4部分组成。


  监控管理系统主要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进行电子监控,在每条检测线的前端和后端均安装了电子眼,对检测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并进行数据采集,将检测数据实时传输至监管中心服务器。使用这一系统后,包头市的环保检验机构实现了4个统一:统一检测流程、统一软件程序、统一报告表单、统一环保数据库,可有效杜绝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气环保检测程序。


  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管理系统主要对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的发放进行网络化管理,各环保标志发放点的标志打印机均与中心联网。发放点工作人员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后,由中心系统自动判断核发标准种类(即黄标、绿标或不发标),并通过网络远程标志打印机打印相应标志。


  机动车排气路检系统主要用于以抽查形式有针对性地查处“冒黑烟”等违法行驶车辆。机动车排气道路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可在1秒内测出行驶车辆的排放情况,并在路边LED屏幕上显示出车牌号和排气检测结果,同时将数据传回中心服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