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悬浮物测定——称量法(三)

关键词:水质检验  生物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环保标准物质  甲醛标准溶液

(3)
检验漂浮或浸没的不均匀固体物质不属于悬浮物质,应从水样中除去。

    采集的水样应尽快分析测定。如需放置,应贮存在4℃冷藏箱中,但最长不得超过7d。不能加入任何保护剂,以防破坏物质在固、液间的分配平衡。
    量取充分混合均匀的试样100mL抽吸过滤,使水分全部通过滤膜,再以每次10mL蒸馏水连续洗涤三次,继续吸滤以除去痕量水分。停止吸滤后,仔细取出载有悬浮物的滤膜放
在原恒重的称量瓶里,移入烘箱中于103105℃烘干1h后移入干燥器中,使冷却到室温,称其质量。反复烘干、冷却、称量,直至两次称量的质量差≤04mg为止。   
(4)数据记录与结果计算
ρ(SS=m1m2)×106/V
式中ρ(SS)——SS质量浓度,mgL

m1——
悬浮物+滤膜+称量瓶质量,g


m2——
滤膜+称量瓶质量,g


V——
水样体积,mL


4
.质量控制

    取样量影响测定精度,若水样量较多,滤膜上截留过多的悬浮物可能夹带过多的水分,除延长干燥时间外,还可能造成过滤困难,遇此情况,可酌情少取试样。若水样量较少,滤膜上悬浮物过少,则会增大称量误差,必要时,可增大试样体积。一般以5100mg悬浮物量作为量取试样体积的实用范围。(甲醛标准溶液
    为保证结果准确度,要求滤膜、称量瓶在使用前及载有悬浮物后均反复干燥、冷却直至恒重,避免操作误差。
    光学仪器法测定值随固体物质组成变化而不同,重量法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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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利用显示或计算的准确结果编制报告,为污水处理提供依据,判断出水是否达标,SS二级排放标准为3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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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要求


(1)
能够描述SS检验任务的来源和检验方案。


(2)
会使用电子分析天平称量。


(3)
会正确安装并使用滤膜过滤装置。


(4)
按照规范的操作规程检验SS


(5)
清晰、完整地记录数据,并求出结果。

(6)会分析误差产生的原因,并进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