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环境空气质量优良以上级别天数达343天

据白山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结果显示,2012年,白山市中心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以上级别天数达到343天,比2011年增加12天。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为广大市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让广大市民呼吸到清洁的空气。

  为改善白山市中心区环境质量,2011年以来,白山市政府制定实施了《关于推进白山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实施方案》,白山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实施重点行业减排工程。累计投入1.62亿元,完成电厂脱硫、脱硝、旁路封堵治理项目7个,水泥厂脱硝治理项目1个,有7户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市中心区强制报废机动车3437辆,年实现减排二氧化硫9130多吨、氮氧化物920多吨。

  积极防治颗粒物污染。整治市中心区内饮食洗浴业41户、煤场、堆场企业10户,会同交警部门检查公路运输车辆2200余台次,查处66台。取缔废塑料炼油非法生产企业3家。撤并小锅炉30台、66蒸吨。治理整顿缺少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19户。

  严把环保准入关口。注重源头控制,加强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拒批高能耗、高污染和饮食洗浴项目9个。实施“以新带老”、“增产减污”和“区域削减替代”的政策制度,推行总量前置审批,有力控制了污染物的新增量。

  在工作中,白山市环保局执法监管人员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提供治理技术信息,帮助优化治理方案,并积极向上为企业争取治理资金,确保了治理项目的按期完成。环境监测人员对治理完工项目及时组织监测,利用自动监测站对环境空气24小时自动、连续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