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铸造业步入优化升级发展通道

 为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整体实力,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的《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于5月份正式颁布实施。这部准入条件将对铸造行业产生怎样的影响?记者就此相关问题采访了中国铸造协会理事长薛灵虎及协会秘书处有关人士。
  薛灵虎理事长强调:“《准入条件》的颁布实施,将对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联合重组、抑制无序竞争、优化生态和市场环境、促进铸造行业调结构转方式产生积极的政策影响,但落到实处还须进一步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协同推进。”


  现状:企业数量超其他国家总和

  措施:淘汰落后 规范准入


  我国是第一铸造大国,自2000年起我国铸件产量已连续12年位于全球铸件产量的首位。同时,铸造企业的数量比世界其他国家铸造企业的总和还要多。但分布在全国各地的3万多家铸造企业,大多不具备经济生产规模,年平均产量仅为1320吨,远低于发达国家(如德国为9640吨),甚至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印度)。国内铸造企业年产量超过10万吨铸件、员工超过千人的寥寥无几。

  2012年我国铸件产量虽然同比增速大幅放缓,但较2011年仍增长2.4%,总产量达到4250万吨,占到世界产量的44%。目前,铸造行业也受到了产能过剩、需求萎缩、成本高企、利润微薄、运行不畅、竞争乏力等难题的困扰。调整结构、淘汰落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是迫在眉睫。

  为此,《准入条件》专门对铸造企业的规模作出规定: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河北、辽宁、海南等省市的二类区,现有生产不同材质铸件的铸造企业,要达到年产铸铁件5000吨、铸钢件4000吨,新(扩)建铸造企业规模要达到年产铸铁件1万吨、铸钢件8000吨。


  现状:资源能源消耗量大

  措施:提高工艺和装备水平


  铸造业与钢铁业一样,也是能源和矿产资源消耗量较大的行业,不仅消耗的材料种类繁多,而且数量巨大。按年产4000万吨铸件产品的经验公式推算,行业年需金属材料约4000万吨,造型材料4400万吨,各种耐火材料2000万吨,其他各种辅助材料1400万吨,总计需要各种铸造原辅材料约1.2亿吨。

  为减少能源及原辅材料消耗,《准入条件》规定:

  一是在生产装备上,铸造用高炉应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并通过工信部认定。现有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3吨/小时,不得采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0.25吨及以上无磁轭的铝壳中频感应电炉、铸造用燃油加热炉;新(扩)建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5吨/小时,不得采用铸造用燃油加热炉。

  二是在铸造工艺上,不得采用黏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〇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现有铸造企业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树脂自硬砂(再生)≥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70%,黏土砂≥95%。

  三是在耗能标准上,现有铸造企业应根据GB/T 15587-2008建立能源管理系统,新建或改扩建铸造项目须要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企业吨铸铁的综合能耗≤0.44吨标准煤,吨铸钢的综合能耗≤0.56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