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治理大气污染从汽车开始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在京召开。“汽车”总是政协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汽车[微博]董事长李书福提出,要加快大气质量立法。

  在提交的提案中,李书福表示,近年来,虽然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大气环境面临的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大气污染仍然十分严重。全国大多数城市的大气环境质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特别是近期,我国空气更是严重污染,近七分之一国土面积被灰霾笼罩。整个社会尤其是群众对于发展带来的越来越突出的环境问题深感忧虑,反应十分强烈,这对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美好愿望形成了阻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己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加强立法应对机动车污染

  “每天早上拉开窗帘都要看一下今天有没有雾霾,我家有两个口罩,我女儿一个,我一个,但是还没有用过。”傅莹坦承,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是在快速地发展,成就是非常可观的,但是同时付出了沉重、高昂的环境代价。

  “从1979年我国第一部试行十年之久的环境法诞生开始,全国人大曾尝试不断完善环保立法,到现在为止,我们(国家)已经制定了30多部相关法律。包括大家关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估法等等。”傅莹直言,可以说中国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上已经有了一个法制的基础,但是这些措施肯定还是远远不够的。

  当被问及未来将如何具体推进环境立法与监督时,傅莹回复称,“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一定会把这个问题放在一个重要的、优先的位置来考虑。”

  傅莹透露,具体做法,一是加强环境保护的立法,包括修改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等;二是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和检查;三是要讲求实效,将环保成效和地方政府的考核挂钩、结合。对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等要提出明确的应对措施,对跨行政区域污染加强联防联控等,希望采取多项措施,能够鼓励和引导企业防控污染,引导绿色消费。

  京V标准在京实施

  当前,北京的整个冬天几乎可以说是笼罩在雾霾天的阴影下,PM2.5浓度一次又一次地将记录打破。北京的处境,让人不由自主地联想起英国的雾都——伦敦。伦敦在早年的工业化阶段,城市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类似的环境问题,甚至更为恶劣,被蔑称为“充满毒气的恐怖城”。但是,在英国政府严格立法,以及民间组织推动、大众环保意识提高和环保技术广泛应用等助推下,伦敦逐渐摘掉了“毒气城”这顶帽子,让风和日丽的景象重现人间。

  在严峻的雾霾天气威胁逼迫下,3月1日起,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执行更严格的“京V”机动车排放地方标准,所有不符合该标准的轻型汽油车3月1日后一律停止销售和注册。中国的首都从此提前进入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时代,并逐步和欧洲排放标准接轨。

  这是北京自执行“国一”标准开始,第5次在全国率先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据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介绍,“京V”标准根据北京防治大气污染的需要制定,相当于欧洲5号标准,与欧盟目前执行的排放标准基本一致,旨在将汽车尾气的硫含量控制到最低,单车排污量比现行“国四”标准约降低40%。

  根据相应安排,2月1日北京开始执行“京V”标准,停止受理汽车企业申报符合第四阶段标准的轻型汽油车辆,不再发布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环保目录;同时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公交和环卫用途重型柴油车。3月1日起,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第五阶段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对符合“京V”排放标准的车辆发放蓝色环保标志。

  对发动机技术和整车技术相对落后的自主品牌来说,北京实行的新排放标准着实为其敲响了警钟。欧洲已经实行了欧六标准,因而说明大部分欧洲品牌的汽车已经满足远高于“京V”排放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新规出台对于自主品牌来说,无论是实现自己的竞争地位,还是满足国家的排放法规要求,都是值得认真思考的。内燃机的发展已经超过百年,其技术提升的空间,受能源、环境等因素牵制,受到的限制越来越多,颠覆性的革新不太可能出现。在如此严格的排放法规和国家大力扶植引导的双层作用下,发展新能源,似乎成为了自主品牌“逆袭”的最理想路径。

  治理大气污染要尽快立法

  对于当下的大气污染情况,李书福认为,尽管一些城市为了应对恶劣的大气污染现状,出台了一 些严格的防控应急措施,这样的做法应该值得肯定,至少能避免污染的“叠加”,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大气污染的“罪魁祸首”来自多个方面,完全依赖几个城市和政府是难以根治的。一方面,这些城市所发布的防控措施效力有限,另一个方面,大气污染靠一个城市单兵突击无法达到根治的目的。因此,治理大气污染,是转型期的中国必须要长期面对的全局性问题,有必要在全国层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政府、企业、个人等各方在大气治污中的责任。只有有了明确的法律,大气污染整治才能更有章可循,才能真正促进我国整治大气污染目标的实现。对此,提出尽快推动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提案。

  对于如何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李书福有三点建议:第一,我国现虽有《环境保护法》,但迄今已有23年,2000年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也己有13年了。实践证明,这部法律对中国大气质量的保护没有产生应有的作用。因此需要再次查缺补漏修订完善,将相应法条规则细化、刚化,严格明晰法律责任,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出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其成为各种经济活动准入的“防火墙”。

  第二,国家环保部根据大气质量法对全国各地大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控,每年评估,结合各地碳排放总量进行碳排放交易,提高大气不良地区的碳排放成本。

  第三,提高所有以含碳化石燃料为能源的机器设备、设施的排放标准,降低PM2.5总量。

  李书福认为,我们有必要以目前整治大气污染为契机,梳理现行所有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加以修改和完善,争取早日与国际标准接轨,尽快建立、健全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标准体系和法律法规,尽快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