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委书记市长联名致信各县负责人

湖北省十堰市市委书记周霁、市长张维国近日联名致信十堰市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提出要严格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切实保障污染减排资金需求、严格实施目标考核和问责3点要求,确保年度污染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严格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对今年市政府下达的76个污染减排项目,各地必须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主体,不折不扣完成,通过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为创模成功打下坚实基础。

  切实保障污染减排资金需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配套管网建设的主体责任,凡污水管网不配套、运行不达标的,每年可从国家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中拿出不少于50%的比例用于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以及对重点污染减排项目的支持和奖励,为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实施严格的目标考核和问责。对总量削减目标和重点减排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市委、市政府将对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坚决实施“一票否决”,对相关的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