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锦屏县环保局三项措施确保污水处理厂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对县溪口污水处理厂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县环境监察大队长任副组长,环境监察员为成员。强化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

    二是对污水处理厂派驻环境监督员。把开展污水处理厂驻厂监察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内容,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骨干力量专职负责此项工作。

    三是强化驻厂监督员职责。普通时期每周不少于2次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监察,特殊时期(如厂区运行不正常或国家减排核查等时期)必须每日到厂进行监察指导并作记录;按照《污水处理厂监察要点》、《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要点》要求对照逐项进行检查,并作好监察记录;认真核实企业相关设施的停运情况,完善启停运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驻厂监察情况,每周向所属环保部门报告运行监管情况,每月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本月运行监管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对存在的一般问题当场下达执法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