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建制保障治污有规

权威人士表示,完备的法律法规是大气污染治理的根本保障,是落实具体治污措施的基础。目前实行的以《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主体的大气治理法律体系,已难以适应环境保护的形势要求,修法成为业内共识。对此,“国十条”也明确提出,要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并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多位受访专家梳理指出,修法的重点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着力解决责任不落实、公众环境权益保护力度不够、环境违法行为惩处不力等问题。

  曲格平还建议,在必要的公共财政投入基础上,建立起较完善的环境保护考核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公共环境监测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扩大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面,建立完善全社会广泛参与环境保护的制度和政策。

  在环境保护政策手段上,曲格平以为,宜进一步应用经济手段,在环境税法草案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环境税范围,建立形成环境税体系。

  譬如,在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其考核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排污交易制度。在涉及能源、水资源以及污染治理的政府定价政策上,充分考虑环境治理和恢复成本,继续扩大和完善有关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定价机制。继续开展有关环境保护的信贷、证券、保险等领域的政策试点,并逐步上升为法律规范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