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光污染吗?

 光害来袭?


  近日,上海、深圳不断有媒体报道建筑物灯光、LED屏产生强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事件。实际上,光污染早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早在2004年,上海市就诉理了一起光污染纠纷案件,被称为“光污染第一案”。专家认为,“光污染”是继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之后的第五大污染,威胁着环境及人类的健康,影响着动植物的正常繁殖、生长等。但是,人们对其认识比较肤浅,深处其中却不知受侵害,防范措施更是十分有限。本期应知关注人类健康的“隐形杀手”——光污染。


  典型案例

  “光污染第一案”


  2004年,饱受强灯光直射的上海市民陆先生,以家中受到光污染为由,一纸诉状,将上海永达中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中心(以下称永达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止和排除光污染的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和赔礼道歉。

  据陆先生介绍,他居住在浦东区博山东路,永达公司的汽车销售展厅每天晚上19时到次日早上5时,一直开着强烈的灯光,刺眼的灯光严重影响了他的夜间正常休息。他曾多次同对方协商,但都不欢而散。

  法院对这一案件做出一审判决,责令永达公司停止使用对这位市民一家造成光污染侵害的3盏双头照明路灯;鉴于原告不能证明光污染对其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数额,故驳回了其索赔的诉讼请求。


  什么是光污染?


  起源:光污染问题最早于20世纪30年代由国际天文界提出,天文学家们认为光污染是城市室外照明使天空发亮造成对天文观测的负面的影响。后来英美等国称之为“干扰光”,在日本则称为“光害”。

  定义:现在一般认为,光污染泛指影响自然环境,对人类正常生活、工作、休息和娱乐带来不利影响,损害人们观察物体的能力,引起人体不舒适感和损害人体健康的各种光。

  类别:依据不同的分类原则,光污染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如光入侵、过度照明、混光、眩光等。国际上一般将光污染分为3类,即白亮污染、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

  白亮污染

  指过度光亮给人视觉造成的不良影响。其中,城市建筑中使用的玻璃幕墙是最典型的白亮污染制造者。

  人工白昼

  夜幕降临后,商场、酒店上的广告灯、霓虹灯闪烁夺目,令人眼花缭乱。有些强光束甚至直冲云霄,使得夜晚如同白天一样,即所谓“人工白昼”。

  彩光污染

  舞厅、夜总会安装的黑光灯、旋转灯、荧光灯以及闪烁的彩色光源构成了彩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