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21.2万辆黄标车限期强制淘汰

昨天从全市工业发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全面开展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重拳出击、铁腕治污,努力改善环境质量,让唐山的天更蓝、水更清。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对城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实施综合治理,确保做到“五个一批”(启动搬迁一批、强制淘汰一批、强制取缔一批、停产治理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对20家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对钢铁、焦化企业49台(套)落后生产装备实施淘汰,对34家污染重、信访多的小酸洗小塑料等非法企业和145家采石场实施强制取缔关闭,对21.2万辆黄标车实施限期强制淘汰,对6台90平方米以上没有脱硫设施的烧结机实施停产治理,对34家钢铁电力企业实施达标排放限值限期治理,对171台分散燃煤锅炉实施综合整治,对24家钢铁和焦化企业实施煤气放散治理,对18家重点工业企业实施VOCs治理,对992家加油站、4家储油库和17辆油罐车实施限期治理,对127处干散物料土堆沙场实施清除或绿化。加强机动车尾气、工业扬尘、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和餐饮业油烟治理,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污染物综合控制。

  开展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强水源地保护,开展陡河水库及地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对陡河水库二级保护区内行政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实施综合整治,取缔市区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与保护供水水源无关的建筑物。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严厉打击利用渗坑、渗井、旱井排污,或使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输送或贮存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完成造纸、化工、钢铁、焦化、食品酿造、涉重金属、酸洗电镀等行业47个污水深度治理工程。加强近岸海域环境治理,严格审批和监管入海排污口,强化排水入海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

  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行动。大力推进烧结机脱硫、电厂脱硝、水泥企业低氮燃烧及脱硝、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脱氨氮等191个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完成418个规模化养殖场治理项目,抑制农业源污染物新增量过快增长。加强机动车减排管理,推行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制度。制定出台不同阶段的成品油供应方案,淘汰200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柴油车和1998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汽油车,在主要路段、主要时段实行高排放黄标车限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