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食品安全犯罪是国家层面民生大计

高法、高检、公安部、司法部15日对外公布了《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通知》指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始终把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9月16日《新京报》)

其实,在最高政法四大机关联手下文之前,已有迹象表明中央高层在高度关注并加以重视。那就是中央九大常委近期的密切调研:11天内调研8省区市,并且均提及民生问题。因为对执政党来说,解决好民生问题是重中之重,当摆在首要位置,丝毫含糊不得,还有什么比生命、生存更重要的民生问题么?

此次中央最高政法机关联手发文,正是将食品安全这一民生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最高度: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要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彻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要从严控制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

古人早就有谚:民以食为天,但是看看现在的生活环境有多么的恶劣:大点来说,是人类自身的生态环境在极度恶化、噪音、水污染、大气污染、气候变暖、灾难频发,等等;小点来说,每天的餐桌上真不知还有什么能吃、敢吃,总有不能令人放心之处。比起天灾来,更让人痛心的就是人祸,而人为的食品极度不安全已是令人深恶痛绝。

一个个黑作坊、私人加工厂等遍布城乡,成为监管的盲区,每每看到这样的报道或电视画面时,真是既恶心又痛心。问题奶粉、苏丹红、地沟油、龙虾粉……当一个个危及大众生命健康的问题食品出现在市场时,是对生命的巨大漠视。因此,那些出现严重问题的食品置人于死地时,等同于间接杀入、谋财害命,对那些犯罪分子理当判处死刑。

对唯利是图的不法商家来说,因为违法的成本太低,处罚偏轻,查到后就是简单的罚款了之,所以才会出现今天这个有问题、明天那个有问题的怪象,并且形成了恶性循环;而且,还有的是死灰复燃,比如问题奶粉。既然是高压态势,施以重拳,虽不能保证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起码保持有一定的震慑力。

当此起彼伏的食品危机袭来时,不仅增加了大众的恐慌心理,而且对包括相关管理部门在内的地方政府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而对某些官员的问责制软弱无力,工商、质检、安全等等具体的执法部门在具体执行工作时,还常常出现互相推诿之现象,也是间接造成不安全食品层出不穷的原因之一,更是令民众强烈不满。

而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关乎亿万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长远一点来说,更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未来;因为已有一些问题食品已严重危害到婴幼儿、乃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不容忽视。所以说,此次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拳出击、依法严惩,是上升到国家层面的民生大计!

以后,是否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食品,就看各地的执行力到底如何了,且拭目以待中。而且,更希望这样的重拳应延伸至除了食品之外的,所有与大众的生活、健康等息息相关多个领域,这也是广大民众所热切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