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水企半年水质检测累计四次不达标停业整顿

东莞对《供水水质不达标企业处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修订。本月起,新修订的方案正式实施。
  昨日,市水务局对外公布了修订版的方案。在这份修订后的方案里,东莞加大对供水水质不达标企业的处置力度。一旦供水企业在六个月内,水质抽检累计三次不达标的,就将收到三万元罚单;累计四次不达标的,将停业整顿。
  东莞在去年3月实施了城市供水水质公报。同时,也制定了《供水水质不达标企业行政处置程序》。
  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说,通过这套处置程序成功整合了部分村级水厂,有效促进行业水质的提升。不过,为进一步加大我市供水水质监管力度,加快推进行业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这次对原水质不达标企业行政处置程序进行了修改完善。
  修订后的方案于本月起实施。与旧方案相比,新方案加强了对不达标水厂的处置力度。过去的方案中规定,连续三次不达标给予罚款三万元,连续四次不达标给予停业整顿。
  而在修订后的方案中,把连续变成了累计。即,供水企业在六个月内出厂水水质抽检累计三次不达标的,给予罚款人民币三万元;六个月内出厂水水质抽检累计四次不达标的,报市政府批准后给予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置。并且,要求属地政府对水厂停业整顿后供水安全保障做好联动工作,确保供水安全。
  此外,规范停业整顿期间供水企业的经营行为。对需恢复生产的供水企业,明确要求须以书面申请形式上报市水务局,经市水务监测中心检验合格,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恢复供水经营。
  在新版方案中,也有不少亮点。比如说,对水质抽检不合格的供水企业,会采取网络QQ群和书面报告现场签收两种方式,由市水务监测中心负责将《水质不合格通知书》及时送达被检单位。
  如果初检不合格,可以复检。复检仍不达标的,水企则会面临限期整改。一旦水质连续两次不达标的供水企业,在限期整改期满后,第三次抽检仍不达标的,或者6个月内累计3次不达标的,水企将吃到三万元的罚单。
  另外,水企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第四次仍不达标的,或者说6个月内累计4次不合格的,都将面临停业整顿的重罚。
  值得留意的是,水质抽检累计两次不合格的水企得在签收整改通知书后,制定整改方案。并于15天内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