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大气污染是场持久战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通过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笔者对此解读如下:

第一,最高决策层已经认识到,治理大气污染决非仅是环保部门的事情。

严重的空气污染更重要地是反映了我国粗放型的经济结构、煤炭占很高比例的能源结构,以及乘用车发展过快(过去5年保有量年均增长20%),而包括地铁在内的公共交通不发达等的结构性问题。

因此,治理大气污染须由国务院直接牵头,综合施行加大减排力度、加速改变能源结构,以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等诸多政策措施,并协调不同部门共同努力。

第二,以“国十条”为起点,今后还有大量细化工作。

把PM2.5降到安全水平(如使90%的城市将年均PM2.5降到35微克每立方米,全国城市平均PM2.5降到30微克每立方米)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笔者预计,如果政策对头、执行得力,经过18年的努力,可以达到上述目标,但若缩短到15年将十分困难。

因此,“国十条”肯定不是治理大气污染的全部措施,而是今后几十条,甚至几百条措施的起点。

第三,“国十条”已初步搭建起了一个正确的框架,今后在许多方面应不断细化和量化,并将具体责任分解到部门和地方。

比如,应对污染相对严重的河北、北京、天津、山东等地区设定煤炭消费零增长目标,这些地区的煤炭消费绝对量应从明年开始就实施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