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规划有望首度实现 垃圾处理办法将征民意

环保部乐观预期“十一五”减排进度,部分指标超额完成

本报讯 污染物减排指标多次进入五年规划,但正如环保部总量控制司司长赵华林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所证实的,环保规划从未完成过。不过,这个问题今年可能会得到改变。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昨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乐观预期“十一五”规划减排目标的实现前景。这次发布会上还推出了200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规划实施首达进度要求

张力军评价当前减排进展时称,“十一五”环保规划实施首次达到进度要求,部分指标超额完成,主要规划目标有望首次如期实现,“是截至目前执行得较好的一个环境保护五年规划”。

2006年,全国人大批准了“十一五”规划。该规划确定,“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要降低10%。而以往的五年规划中,这两项主要污染物也均有削减目标,但从未完成过。

“十一五”实施首年即遇尴尬。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发现,被列入“约束性指标”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升,该现象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指标能否实现的担忧。此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表示,“十一五”减排指标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完成。不久,国务院发布文件,明确对“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实施问责制,对于未能完成目标的省级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部分指标不降反升

根据昨日发布的环境公报,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9.66%和13.14%,二氧化硫“十一五”减排目标提前一年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有望如期实现。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如果主要污染物的减排目标均能实现,将是中国首次实现五年规划中对主要污染物减排的承诺。

不过即便如此,“十二五”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形势依然严峻。张力军表示,“特别是今年一季度,二氧化硫自2007年以来第一次出现了不降反升的局面,二氧化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2%。这给我们的减排工作敲响了警钟。”

■ 焦点 1

领导调动不影响问责制

作为强力推进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一个方式,国务院曾明确提出问责制。由于国内近期大规模调整了省级主要负责人的职务,问责制是否会落空?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昨日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直言, “十一五”减排能有现在的成果,很重要的一项制度就是问责制,“问责制重要的是由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来承担减排责任,问责也是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张力军表示,由于问责每年都进行严格的考核,每个领导在其任期内完成的情况都是明确的,“所以追究责任,谁该承担什么责任也是明确的,这个责任不会随着职务的变化而受到影响”。他亦表示,也有一些省份为了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明确作了这一期间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职务不予变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