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大气污染近三成来自黄标车

)8月16日,乌鲁木齐市政协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果加大汽车尾气治理力度的建议案》,建议在乌鲁木齐开始推广使用低硫清洁汽油,机动车改用“国四”标准汽油。

  据环保部门统计,“煤改气”工程启动以来,2012年我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92天,与2009年相比,空气质量达标数增加30天。

  乌鲁木齐大气已由典型的煤烟型污染转为以机动车排放尾气造成PM2.5为主的复合型污染,其中汽车尾气尘对PM2.5的“贡献值”达38%。其中,我市“黄标车”虽只有4.4万辆,占机动车总量的7.3%,排污量却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74.5%,一辆“黄标车”排放量就相当于20辆“绿标车”,大气污染近三成来自“黄标车”。

  乌鲁木齐机动车保有量现已超过60万,预计到2017年将突破100万辆。如果淘汰目前的4.4万辆“黄标车”,即便机动车增至100万辆,其总排放量也会比2012年下降30%。

  年初,乌鲁木齐开始淘汰“黄标车”,但由于机动车的报废标准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划分,大部分“黄标车”不到报废年限。而且由于补贴政策不到位,淘汰工作进展缓慢。

  研究表明,如果在用汽油车全部使用“国四”标准汽油,至少可实现30%以上的氮氧化物减排,也就会大大消减PM2.5的排放量。从技术上看,在我市推广使用“国四”标准燃油已成熟,乌石化已具备相应生产能力,正在抓紧炼油设备改造,成本将增加0.1~0.2元/升,建议政府尽快研究出台对低硫燃油的税收优惠或成本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