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全面铺开

杨向本报记者表示,十二五期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将从江苏、湖北、湖南、深圳、重庆等部分省市的试点向全国范围推广。

然而目前,我国在环境责任保险上的制度支撑明显不足,环境责任保险如何完成从试点到全面铺开的路径转换?

有专家指出,除了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强制企业投保,政府更应当寻求经济手段建立起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从国外的实践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开展是一个配套的体系,包含立法、补贴、税收减免、政府兜底、第三方风险评估及纠纷处理等各个方面。

无锡、湖南等多处试点省市建议,制定国家层面的财税优惠政策,对参保企业适当减征排污费,有关部门给予直接保费补贴和保费税前列支的优惠。

对开展业务的保险公司给予营业税优惠,在赔付金额巨大的责任保险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贺震向记者表示,江苏省目前正在制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急需的《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准入条件》、《企业环境污染责任投保费率核算标准》、《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核算标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流程和操作规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监督制度》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职业行为规范》地方政策法规,上述6个文件今年年内将全部出台。明年将组织开展《江苏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调研、起草工作,以健全完善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标准体系。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燕娥表示,目前国家层面,环保部也在着手制定配套技术标准,研究制定行业环境风险评估准则或风险等级划分技术规范以及污染损害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