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火电“世界最严”排放标准之争

“目前火电行业对我国氮氧化物排放贡献率已经超过1/3,SO2占1/2,也是细颗粒物的重要来源。”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王开宇对本报表示,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必须按照国家环保目标和当前可行的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来修订排放控制要求,不能机械地认为我国污染物排放标准比发达国家宽松就合适、严格就不合适。
王开宇所说的标准即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该标准由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从征求意见到正式公布,多次引发电力行业的非议,被称为“世界最严”的排放标准。
其中争议最大的是,燃煤火电机组的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即:新建机组从2012年1月1日开始、现有机组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100毫克/立方米的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限值(部分特殊机组类型执行200毫克/立方米);重点区域统一执行10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
新标准对电力行业来说意味着治理成本大幅提升。中国电力联合会秘书长王志轩曾多次公开表示:“这种过严的环保标准对火电企业来说是‘致命性的’,过高的环保要求对大多电力企业而言,只会导致两个结果,一是企业倒闭,二是造假。”
对此,王开宇表示,国家发改委在去年11月底增设脱硝电价和提高上网电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电力行业的资金压力,“火电行业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目前的减排压力转化为技术创新动力。”
最严排放标准出台三缘由
在评估新标准是否宽严适当时,不应仅关注排放限值,还要看到不同环境管理方式差异。
记者:有观点认为,新标准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汞排放要求到了严苛的程度,比日本、美国、欧盟的排放要求还严格,是全世界最严格的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此您怎么看待?
王开宇: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需要综合考虑环境质量要求、环境污染现状与行业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发达国家在很多领域的技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其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比我国严格,但是这不意味着我国所有的排放标准都应该比欧美和日本宽松。
这里我们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我国环境形势与发达国家不同。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耗持续攀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趋明显,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环境问题已经上升到关系社会和谐的重大民生问题,必须对重点大气污染源采取有力防控措施(目前火电行业对我国氮氧化物排放贡献率已经超过1/3,SO2占1/2,火电也是细颗粒物的重要来源)。按照当前可行的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提高排放控制要求,不能机械地认为我国污染物排放标准比发达国家宽松就合适、个别指标严格就不合适。环境容量是一个常数,污染物排放量在环境容量之内,环境质量就好,而污染物排放量很大程度上又是由能源结构、能源消费量和产业结构决定的。因此,对火电等重点行业或领域制定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是我国经济环境发展形势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