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建立减排激励机制

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明确了今年的减排计划和目标,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较2010年分别削减3.5%、4.6%、0.5%、1.75%。
为确保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佳木斯市将进一步落实县(市)政府责任和部门联动机制,实行减排项目月调度、季通报制度,确保完成减排任务。建立减排激励和惩罚机制,继续将减排纳入目标考核,对推进不力的,将公开曝光、行政约谈。对重点工程给予资金支持,对排放不达标的,将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
佳木斯市将建设东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富锦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实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管设施标准化建设,市区及各县(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中控系统、在线设备和实验室建设,确保全年稳定运行。建设农业面源减排工程23个,削减化学需氧量200吨、氨氮56吨。
同时,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10个企业30个脱硫脱硝工程,完成赛瑞糖业、华强供热、弘业热力、同江长恒热电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划定机动车无绿色环保标志限行街道3个,淘汰机动车500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