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金融衍生品缺乏 碳交易尚未纳入“金融”范畴

美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碳排放国,矢口否认存在气候变化现象的政治家并不罕见。但在第一大碳排放国的中国,政府官员中的这种论调几乎闻所未闻,作为气候变化直接的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气候司自始至终在此问题上都显得特别的积极。

  不论发改委是顶着国际气候谈判的外部压力还是一些其他原因,其实中国都有足够的理由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其中既有强化能源安全的考虑,降低对进口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依赖,又有发展新兴绿色技术的机遇期待。

  对此,为了通过市场化的手段进行节能减排,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建设中国碳市场的时间表:2013年年底将在试点省市启动碳交易市场,“十三五”建设全国性市场。从2012年开始,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和深圳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陆续挂牌启动,并着手碳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

  然而,正当中国还在如火如荼地建设碳市场时,全球最大的碳市场欧盟碳市场却正在遭遇一场前所未有的价格危机。在碳市场建设上,中国一直向欧盟“取经”,因此很多人开始怀疑中国碳市场的命运会不会重蹈欧洲的覆辙。而且关于全国性碳市场的建设也一直备受瞩目。

  近期,经济学人智库(EIU)发布了一份名为《阵痛中前行:中国的碳交易试验》的报告认为:“中国的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一个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运行的方案并不能在短期内得以实施。

  这份报告进一步指出:由于政府监管趋于保守,只有在建立起稳健的交易体制之后,中国才可能使用碳信用衍生产品;另一方面,有限的金融工具也打击了金融投资者的投资热情。


  试点面临诸多障碍


  海量碳信用实时交易中的可靠性尚未得到验证。

  即便深圳已在6月18日开启了中国首个区域性的碳市场,广东、上海、湖北、北京等也已经蓄势待发,但是碳市场的观察家们总有一个感觉就是很多细节显得“模糊”,特别是碳盘查数据的准确性。

  与其他初创性事业一样,碳交易进程也面临着一些相同的障碍,对于碳市场建设中比较棘手的是MRV和能力建设,这是碳交易的前期准备。

  前述报告的撰写人、经济学人智库能源负责人马丁亚当(Martin Adams)在报告中指出,“比如说交易所往往自称建立起有效的信息技术(IT)系统,但其海量碳信用实时交易中的可靠性尚未得到验证”。

  除此之外,碳排放的监测、报告和核实(MRV)则是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中国并没有公开发布排放估测数据。很多企业也无法提供进行历史对比所需的全面的排放记录。

  国有企业只向其总部报告排放状况,而目前其所在地区也需要获取这部分信息。相关信息正在缓慢下放,但一些国有企业将排放数据视为一些不能公开的秘密,这是一个障碍。

  马丁认为,现有的排放报告制度对地方性碳交易计划而言也并不有利。因此,通过试点,还应证明各地能够透明和公正地核实企业的排放报告。

  “当然碳排放数据前期都较为重要,而中国一些企业在这方面数据确实存在缺失。”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碳核查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

  除此之外,业界所说的“能力建设”也是一项正在进行中的工作。

  目前,中国官方需要学习掌握的有关碳交易计划的管理运营知识还有很多,即便是一些负责交易计划设计的省级高官以及控排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也缺乏碳交易的基础知识。

  “另一方面,企业也需要接受大量的相关教育才能驾驭碳交易”,马丁指出。

  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几大碳排放交易所或是地方发改委牵头的研究协会组织,都陆续组织了一些培训活动,为参与碳交易企业提供服务。

  除了官员的能力建设,亚洲开发银行高级能源与碳金融专家、顾问沈一扬还对本报记者指出,“能力建设中比如管理机制平台,也还没有完全搭建起来。”

  另外,上述报告还认为我国碳交易监管机构对碳交易工作监管过于保守,如同为交易所加上了一个“紧箍咒”。

  具体而言,马丁认为“保守”体现在了金融衍生品的发展上。

  因为,目前我国碳市场的碳交易只允许在现货市场进行,任何衍生品交易都是不允许的。

  来自低碳投资公司Cadogan Capital Advisors的肖恩(Shane Spurway)拥有丰富的碳交易市场经验,他认为碳金融若要得以发展,交易所必须能够为参与者提供远期交易板块。

  事实上,目前中国几大交易所也正在研究碳金融的运用。

  “很多金融机构都在准备,事实上一些环交所在2年前就开始做了这方面的研究”,沈一扬表示。

  由此看来,目前中国的碳交易所正试图让监管机构松口。

  不过,马丁认为很难在现阶段有所突破,“鉴于许多中国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欠佳,政府官员将不会令交易所遂愿。”

  尽管如此,沈一扬还是对碳期货持乐观态度,当然这一乐观态度是指远期,并非近期。目前,中国碳市场中的期货现在还未到成熟的形成期,因为其中还涉及法律以及财税等问题需要完善。

  “现在碳交易工作都还只是试点,各地区的评价方法也都不一样。因此,发改委很有可能会有一次调整。”沈一扬表示。

  因此,沈认为从买家的角度出发,现在“还仅是观望”。

  不过,上述报告指出,金融机构普遍参与碳金融的前景不容乐观。政府禁止中国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参与联合国的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对于让其参与中国国内的碳交易市场似乎也是有所保留。

  一财政部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我国银行或金融机构不能直接参与。但是如果在境外注册一个公司是可以的。”

  另外,据称中国的证券监管机构未将碳交易纳入“金融”范畴,对碳交易市场的监管也不负有直接责任。

  沈一扬解释说,“因为碳和其他商品不一样,有一定特殊性,和政策的关联性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