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发布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市民身体健康,目前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暂行)》的通知。聊城市已建成覆盖全市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开展了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200时,发布预警信息。

  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分级方法,当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时为重污染天气。重度污染,一个或多个区域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范围,启动II级预警。严重污染,一个或多个区域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启动I级预警。

  聊城市环境监测站每天通过网站(cuturl('http://www.lchbj.gov.cn'))发布各监测站点的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市民还可通过电视台、广播、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本市还将通过手机短信、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加强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以便市民及时了解自身生产生活区域的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加强自我防护。

  市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解决应急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具体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方案,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组织落实。

  当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公众发布污染信息,提醒公众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号召社会各界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共同承担防治空气污染的社会责任。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及时组织会商,根据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和气象预报,判断污染发展趋势,如将持续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报请指挥长立即组织召开成员会议,发布应急指令,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降至相应级别范围,且预测未来48小时环境空气质量将持续改善时,指挥部办公室要向指挥部提出解除相应应急措施的建议,并经指挥长批准后解除。


  严重污染天气 公务车单双号限行

  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重度污染天气即II级预警措施,通过新闻媒体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及时发布信息,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加强城市主次干道清扫,洒水作业,严控道路扬尘;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实施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对排放烟尘、粉尘的企业实施严格监管,对电力、焦化、钢铁、建陶、化工等重点企业实行限产30%的减排措施;对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散装物料、煤、焦、渣、砂石等运输车辆必须全部覆盖;公务用车减少30%出行;严禁秸秆焚烧和露天烧烤。

  严重污染天气即I级预警措施,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性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建议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出现严重污染天气时,市民除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外,施工工地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减少施工扬尘污染。加大道路机械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交车辆运力投放,增加发车频次,保证市民出行便利。

  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对所有废气排放企业实施严格监管,对电力、水泥、钢铁、化工等重点企业实行停产措施。城区内产生扬尘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一律停止施工。散装物料、煤、焦、渣、砂石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禁止露天烧烤及焚烧。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每日增加机械清扫保洁作业和洒水频次2次以上。公务机动车和黄标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市气象部门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合理采取人工增雨作业等措施。禁止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饭店等餐饮业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