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主城区进行“机动车扬尘污染”治理

为有效防治机动车扬尘污染,提高城市空气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泸州市于8月1日全面铺开了“机动车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联合执法小组由公安、城管、交通分别抽调骨干执法人员组成,在主城区设立四个固定执勤点,对机动车扬尘污染24小时不间断地展开联合集中整治。

  联合执法队全天候针对货车、拖拉机、三轮车遗撒载运物,无入城证通行,超限超载运输,无渣土运输许可证,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违规违法行为,按照各部门职责权限,对查获的车辆实施恢复原状、责令整改并顶格处罚。


  前5天83辆车被处罚


  从8月1日凌晨零时至8月5日,执法小组共查获扬尘污染机动车83辆,主要违法行为是“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公安交管部门针对这一行为对83辆机动车的驾驶人均进行了处罚。交通部门、城管部门也按照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处罚。针对多数违规车辆未按规定采取密闭措施的货运机动车,执法人员均进行了宣传告知,要求进行密闭加盖。

  目前,绝大部分货运机动车都采用了加搭软棚的方式对运载的货物进行了基本的密闭,道路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扬尘治理将建立长效机制


  从前段时间整治行动的情况看,目前大量建筑工地的垃圾运输车和砂石运输车均在停运观望,等待专项行动结束或联合执法行动松懈的失控时间段再运行。对此,各职能部门积极布局谋划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管理和责任追究做起,对造成扬尘污染的车辆,将追溯到始发地,对因源头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机动车扬尘污染,由市整治办发出抄告到其行业主管部门。

  同时,执法小组将联合各大媒体,对造成扬尘污染的机动车及驾驶人、机动车经营者、污染源头单位进行曝光,形成强大的威慑力,确保扬尘治理起到实际效果。